党纪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党纪法规

山西一地公开曝光4起典型问题

  近日,阳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阳泉市委统战部原二级巡视员黄少英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在国企并购、股权转让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问题。2001年至2016年,黄少英利用担任市经贸委副主任、市国资委主任、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副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便利,先后为多名私营企业主在国有企业并购、股权转让等事项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钱款共计366.5万元。此外,黄少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黄少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阳泉市晋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贾小平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10月,贾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某公司获得水表销售代理权,并帮助其承揽郊区“三供一业”项目中多项水表供应业务,获取非法利益288万余元。此外,贾小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贾小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8月,因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

  3.阳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霍晓军利用职务影响为其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霍晓军利用职务影响,多次向私营企业主打招呼,帮助其妻子经营的公司推销钢材,从中获利共计297.46万元。此外,霍晓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霍晓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助理王耀昌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款、违规借用车辆问题。2020年至2021年,王耀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向开发区工程项目施工方索要钱款,用来处理开发区招商引资产生的购买礼品、餐饮招待等费用,共计45万余元;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王耀昌长期违规借用开发区招商代理人的车辆供其本人使用。此外,王耀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7月,王耀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享受的待遇;同年12月,因犯受贿罪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

  网络编辑:赵岚